中国人的哲理: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昨天J的朋友途径荷兰,去德国,要来这里暂住一夜。叫我晚上一起去市中心吃饭。
第一次在荷兰吃中餐的自助,价格比哥的宝的清华酒楼要高出一倍多,不过菜的花样,以及就餐环境要好很多。服务员也大多是中国人。一个中国女服务员问我们要什么酒水,我要了瓶红酒。有几个朋友不想点酒水,因为自助里的汤完全可以代替酒水。哪知这位中国女服务员一脸不高兴,甩了一句“中国人吃饭就是喝白水”。我听着怎么这么别扭,酒水我们爱喝不喝,管你丫屁事。我和旁边没有点酒水的朋友说,别理丫的。

 
吃饭吃到快结束的时候,这位女服务员又跑来问我们还要什么饮品。刚才大家该点酒水的都已经点过了,没点过酒水的人继续喝汤,没有人再要酒水。哪知这位女服务员突然编造了一套特奇怪的理论,说这个自助的酒水必须要买,不买的话原本的18欧最后也要升到20欧。头一次听说有这么做生意的,没有点酒水的几个朋友互相看了看,不得不点了几个可乐。女服员去取可乐的时候我问他们干什么非要每个人买酒水,哪有这么干事的,你们怎么还真听她的,明显感觉丫有歧视中国人的感觉,虽然她也是中国人。B说你就别愤青了,不就几块钱的酒么,J也说算了吧,别和她们计较。我和他们说这明显是强买强卖,欺负咱们呢,一个朋友(一开始没点酒,后来不得不点酒的)不屑的对我说,那你和她理论吧。

 
我一杯红酒下肚有点微醉,另外也觉着这帮人怎么利益被侵犯怎么也不吭声,有点咽不下去。我叫住那个女服务员,我说你这哪里写着规定,必须每个人点酒水,让我看看。她说没有写,就是这么定的。我说你不写出来我们怎么知道,我们有知情权吧。她说那没办法,我们这里自助随便吃三个小时,这么便宜必须得点酒。我说谁说必须点酒的,这不是强买强卖么,侵害消费者的利益。这种强买强卖的做法是你的意思还是你们老板的意思?她有点理屈词穷,不再解释,反问我,你什么意思? 我说你这在侵害消费者的利益,把你们经理叫来,我问问。正在她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,J走过来忙劝说,没啥大事,对不起,对不起…
 
然后女服员走开了,朋友劝我算了吧,别因为几个酒钱弄的不开心了。几个没点酒却被迫点酒的朋友反而一言不发,貌似我的这次维护权益的行动不是给他们做的,反而是我再给他们惹麻烦….一脸的冷漠也没有让我有继续再追究的动力了。
 
 稍微平静下来,一想不对呀,怎么J和服务员说对不起呢,到底谁对不起谁呢,咱被侵害了怎么咱还道歉?我觉着正是这种态度助长了这些人的嚣张气焰。不给丫点教训,是不是她对每个顾客都会强买强卖呢,还是只针对中国顾客?

 
回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,在中国是多么的似曾相识,被侵害利益的老百姓们只能阿Q似的把牙吞到肚子里?在座的每个人的冷漠不正是中国人固有的冷漠?在中国父母一直教育自己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“强龙不压地头蛇”,这样的金科玉律在中国是完全有道理的,因为在国内权益被侵害的时候,往往没有人主持公道,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。这就是为什么目前的中国永远不会出现“老太太麦当劳把嘴烫伤,获得巨额赔款”的事情,为什么火车站旁边的饭店一碗面卖到50块钱(曾听朋友说筷子要另外加钱,咸盐要另外加钱)也没人管,被宰了也无处投诉,有地方投诉也没人管。有人说小事而已,何必当真。但正是这一点一点的小事铸就了整个的恶劣环境。

 
在这边,我认为一旦你权利被侵害,那么多一事,必定会带来一个说法。中国人在中国当孙子当惯了,所以遇到被侵害的时候甚至都没感觉到被侵害了。中国人的麻木和冷漠的造成原因,林语堂几十年前的一篇“中国人的冷漠”解释的很好– “出现这种现象,是因为身处一个法律不保障个人权益的社会,不关心公共事务总是比较保险,对中国人来说这是冷漠吸引人的一面,西方人则难以认同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重新拿出林语堂的老文章,依然是字字在理。多少个“算了吧”,多少个冷漠的面孔。甚至被侵害到自己的权利而依旧默不作声。沉默的大多数呀,沉默啊沉默,不在沉默中爆发,就在沉默中灭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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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的哲理: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》有3条回应

  1. cb说:

    一个人在外,如何才不让人操心,就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宰相肚里能乘船.退一步海阔天空

  2. Xiaoping说:

    支持你!要是你我也会这样做的,只可能更早地教训这个女服务员一顿,并且决不后悔!!!:)你终于找到实习了,太好了,祝贺!!!!你一定会实现你的愿望的。。。。找实习都这莫有恒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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